各相关单位:
为与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海上风电海事监管相关规定做好衔接,进一步加强海上风电建设、运维等相关环节的海上交通安全管理,保护通航水域环境,保障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连云港海事局对原有海上风电监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订,形成《连云港海事局海上风电海事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各相关单位进行意见征求。请各相关单位于2023年4月28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连云港海事局。
连云港海事局
4月4日
附件:《连云港海事局海上风电海事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