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港口的发展,连云港海域船舶通航环境和海上船舶交通态势发生了较大变化,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上位法已进行了重新修订。为进一步加强船舶交通管理,保障船舶交通安全,提高船舶交通效率,保护水域环境,我局修订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和《VTS服务指南(中国)(连云港交管中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lygmsazhzx@163.com
2.通信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院前路11号连云港海事局。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4日。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
2.《VTS服务指南(中国)(连云港交管中心)(征求意见稿)》
3.意见反馈表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20230626).doc
2.《VTS服务指南(中国)(连云港交管中心)》(征求意见稿)20230626.doc
连云港海事局
2023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