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见海上海事违法行为
序号 | 管理分类 | 违法行为名称(案由) |
1 | 通航管理 | 建设海洋工程、海岸工程未按规定配备相应的防止船舶碰撞的设施、设备 |
2 | 通航管理 | 在安全作业区、港外锚地范围内从事养殖、种植、捕捞以及其他影响海上交通安全的作业或者活动 |
3 | 通航管理 | 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船员和岸基无线电台(站)的工作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者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 |
4 | 通航管理 |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无线电台识别码影响海上搜救的身份识别 |
5 | 通航管理 | 其他违反海上无线电通信规则的行为 |
6 | 通航管理 | 未按照规定申请引航 |
7 | 通航管理 | 引航机构派遣引航员存在过失,造成船舶损失 |
8 | 通航管理 | 未经引航机构指派擅自提供引航服务 |
9 | 通航管理 | 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加强瞭望 |
10 | 通航管理 | 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保持安全航速 |
11 | 通航管理 | 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遵守前述区域的特殊航行规则 |
12 | 通航管理 | 未按照有关规定显示信号、悬挂标志 |
13 | 通航管理 | 未按照有关规定保持足够的富余水深 |
14 | 通航管理 | 不符合安全开航条件冒险开航 |
15 | 通航管理 | 未按照船舶检验证书载明的航区航行、停泊、作业 |
16 | 通航管理 | 未按照有关规定开启船舶自动识别、船舶航行数据记录、船舶远程识别与跟踪、通信等与航行安全、保安、船舶防污染相关的装置,并持续进行显示和记录 |
17 | 通航管理 | 船舶穿越航道妨碍航道内船舶的正常航行 |
18 | 通航管理 | 船舶抢越他船船艏 |
19 | 通航管理 | 船舶超过桥梁通航尺度进入桥区水域 |
20 | 通航管理 | 船舶违反规定进入或者穿越禁航区 |
21 | 通航管理 | 船舶载运或者拖带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的船舶、海上设施或者其他物体航行,未采取特殊的安全保障措施 |
22 | 通航管理 | 船舶载运或者拖带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的船舶、海上设施或者其他物体航行,未在开航前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航行计划 |
23 | 通航管理 | 拖带移动式平台、浮船坞等大型海上设施未依法交验船舶检验机构出具的拖航检验证书 |
24 | 通航管理 | 船舶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码头、泊位、装卸站、锚地、安全作业区停泊 |
25 | 通航管理 | 船舶停泊危及其他船舶、海上设施的安全 |
26 | 通航管理 | 违反海上航行、停泊、作业规则 |
27 | 通航管理 | 船舶、海上设施未经许可从事海上施工作业 |
28 | 通航管理 | 船舶、海上设施未按照许可要求、超出核定的安全作业区进行海上施工作业 |
29 | 通航管理 | 从事可能影响海上交通安全的水上水下活动,未按规定提前报告海事管理机构 |
30 | 通航管理 | 未按照有关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设置警示标志 |
31 | 通航管理 | 未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碍航物的名称、形状、尺寸、位置和深度 |
32 | 通航管理 | 未在海事管理机构限定的期限内打捞清除碍航物 |
33 | 通航管理 | 未按规定重新申请发布海上航行警告、航行通告 |
34 | 通航管理 | 违反《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造成海上交通事故 |
35 | 海上搜救 | 船舶、海上设施遇险或者发生海上交通事故后未履行报告义务,或者存在瞒报、谎报情形 |
36 | 海上搜救 | 船舶发生海上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
37 | 海上搜救 | 船舶、海上设施不依法履行海上救助义务,不服从海上搜救中心指挥 |
38 | 船舶管理 | 船舶、海上设施未持有有效的证书文书 |
39 | 船舶管理 | 船舶、海上设施的实际状况与持有的证书、文书不符 |
40 | 船舶管理 |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为中国籍船舶取得相关证书、文书 |
41 | 船舶管理 | 船舶未按照规定随船携带或者保存《船舶现场监督报告》《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 |
42 | 船舶管理 | 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 |
43 | 船舶管理 | 船舶未依法悬挂国旗或者违法悬挂其他国家、地区或者组织的旗帜 |
44 | 船舶管理 | 船舶未按规定标明船名、船舶识别号、船籍港、载重线标志 |
45 | 船舶管理 | 船舶、海上设施的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 |
46 | 船舶管理 | 违章冒险操作、作业 |
47 | 船舶管理 | 擅自拆封、拆解、初始化、再设置航行数据记录装置或者读取航行数据记录装置记录的信息 |
48 | 船舶管理 | 船舶违反规定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客定额、载重线、载货种类载运乘客、货物 |
49 | 船舶管理 | 客船载运乘客同时载运危险货物 |
50 | 船舶管理 | 客船未向乘客明示安全须知、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 |
51 | 船舶管理 | 未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安全装卸、积载、隔离、系固和管理货物 |
52 | 船舶管理 | 国际航行船舶未经许可进出口岸 |
53 | 船舶管理 | 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
54 | 船舶管理 | 外国籍船舶临时进入非对外开放水域,未依照国务院关于船舶进出口岸的规定取得许可的 |
55 | 船舶管理 | 外国籍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非无害通过的 |
56 | 船舶管理 | 外国籍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而未报告的 |
57 | 船舶管理 | 外国籍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未持有有关证书,未采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特别预防措施,或不接受海事管理机构的指令和监督 |
58 | 船舶管理 | 外国籍船舶因紧急情况未及获得许可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未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紧急报告,或不接受海事管理机构的指令和监督 |
59 | 船舶管理 | 有关单位、个人拒绝、阻碍海事管理机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
60 | 船舶管理 | 未按照《船舶现场监督报告》《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的处理意见纠正缺陷或者采取措施的 |
61 | 船舶管理 | 船舶在纠正应当申请复查的缺陷后未申请复查的 |
62 | 船舶管理 | 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的 |
63 | 船舶管理 | 使用他人业经登记的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的 |
64 | 船舶管理 | 载运B组以外固体散装货物船舶进出港口前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 |
65 | 船舶管理 | 载运固体散装货物船舶未建立并落实船岸安全检查表制度,或者未按照船岸安全检查表的要求进行检查和填写的 |
66 | 危防管理 | 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未经许可进出港口 |
67 | 危防管理 | 船舶未经许可从事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过驳作业 |
68 | 危防管理 | 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未按规定编制相应的危险货物应急处置预案,配备相应的消防、应急设备和器材 |
69 | 危防管理 | 船舶违反有关强制性标准和安全作业操作规程的要求从事危险货物装卸、过驳作业 |
70 | 危防管理 | 托运人未将托运的危险货物的正式名称、危险性质以及应当采取的防护措施通知承运人 |
71 | 危防管理 | 托运人未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危险货物妥善包装,设置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和标签 |
72 | 危防管理 | 托运人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
73 | 危防管理 | 托运人未依法提交有关专业机构出具的表明该货物危险特性以及应当采取的防护措施等情况的文件 |
74 | 危防管理 | 将未经检验合格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配载容器投入使用的 |
75 | 危防管理 | 船舶不按照规定记载排污记录的 |
76 | 危防管理 | 船舶未按照规定在船舶上留存船舶污染物处置记录 |
77 | 危防管理 | 船舶污染物处置记录与船舶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数量不符合 |
78 | 危防管理 | 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未编制作业方案、遵守相关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防污染措施 |
79 | 危防管理 | 船舶未按照规定保存污染物接收单证 |
80 | 危防管理 | 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将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和处理情况报海事管理机构备案的 |
81 | 危防管理 | 船舶向海域排放禁止排放的污染物的 |
82 | 危防管理 | 船舶不按照规定向海洋排放污染物,或者超过标准排放污染物的 |
83 | 危防管理 | 船舶从事作业活动,未按照规定将有关情况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 |
84 | 危防管理 | 船舶燃油供给单位未如实填写燃油供受单证的 |
85 | 危防管理 | 船舶燃油供给单位未按照规定向船舶提供燃油供受单证和燃油样品的 |
86 | 危防管理 | 船舶和船舶燃油供给单位未按照规定保存燃油供受单证和燃油样品的 |
87 | 危防管理 | 船舶的结构不符合国家有关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技术规范或者有关国际条约要求 |
88 | 危防管理 | 船舶发生事故沉没,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未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燃油、污染危害性货物以及其他污染物的性质、数量、种类、装载位置等情况的 |
89 | 危防管理 | 船舶发生事故沉没,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未及时采取措施清除船舶燃油、污染危害性货物以及其他污染物的 |
90 | 危防管理 | 发生船舶污染事故,船舶、有关作业单位迟报、漏报事故的 |
91 | 危防管理 | 发生船舶污染事故,船舶、有关作业单位瞒报、谎报事故的 |
92 | 危防管理 | 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使用消油剂的 |
93 | 危防管理 | 发生船舶污染事故,船舶、有关作业单位未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的 |
94 | 危防管理 | 载运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船舶和1万总吨以上的其他船舶,其经营人未按照规定签订污染清除作业协议的 |
95 | 危防管理 | 污染清除作业单位不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从事污染清除作业的 |
96 | 危防管理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航行的船舶,其所有人未按照规定投保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者取得相应的财务担保的 |
97 | 危防管理 | 船舶所有人投保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者取得的财务担保的额度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油污赔偿限额的 |
98 | 危防管理 | 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者要求的船舶用燃油的 |
99 | 危防管理 | 船舶和有关作业单位未配备防污设施、设备、器材的,或者配备的防污设施、设备、器材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 |
100 | 危防管理 | 船舶在出港前未将上一航次消耗的燃料种类和数量,主机、辅机和锅炉功率以及运行工况时间等信息按照规定报告海事管理机构 |
101 | 危防管理 | 废油船未经洗舱、排污、清舱和测爆即行拆解 |
102 | 船员管理 | 在船舶上工作未持有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健康证明或者所持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健康证明不符合要求 |
103 | 船员管理 |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船员适任证书的 |
104 | 船员管理 | 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证书、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的 |
105 | 船员管理 | 船员服务簿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船员未办理变更手续 |
106 | 船员管理 | 船长未在船员服务簿内如实记载船员的履职情况的 |
107 | 船员管理 | 船员未保持安全值班,有违反海上船员值班规则的行为的 |
108 | 船员管理 | 船员未保持安全值班,违反规定摄入可能影响安全值班的食品、药品或其他物品 |
109 | 船员管理 | 船员服务机构和船员用人单位未将其招用或者管理的船员的有关情况定期向海事管理机构备案的 |
110 | 航标管理 | 损坏海上交通支持服务系统或者妨碍其工作效能 |
111 | 航标管理 | 未经海事管理机构同意设置、撤除专用航标,移动专用航标位置或者改变航标灯光、功率等其他状况,或者临时航标不符合海事管理机构确定的航标设置点 |
112 | 航标管理 | 船舶违反规定,触碰航标不报告 |
113 | 航标管理 | 建设海洋工程、海岸工程未按规定设置专用航标 |
(二)常见内河海事违法行为
序号 | 管理分类 | 违法行为名称(案由) |
1 | 通航管理 | 未采用安全航速航行 |
2 | 通航管理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 |
3 | 通航管理 | 未按照规定倒车、调头、追越 |
4 | 通航管理 | 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在能见度不良时航行规定 |
5 | 通航管理 | 未按照规定显示号灯、号型或者鸣放声号 |
6 | 通航管理 | 未在规定的甚高频通信频道上守听 |
7 | 通航管理 | 在规定必须报告船位的地点,未报告船位 |
8 | 通航管理 | 未按照规定拖带或者非拖船从事拖带作业 |
9 | 通航管理 | 船舶进出港口和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航行条件受到限制区域,未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特别规定 |
10 | 通航管理 | 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航行、避让和信号规则规定 |
11 | 通航管理 | 应申请许可证而未取得,擅自进行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 |
12 | 通航管理 | 许可证件失效后仍进行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 |
13 | 通航管理 | 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的 |
14 | 通航管理 | 使用涂改或者非法受让的许可证进行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的 |
15 | 通航管理 | 未按《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报备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的 |
16 | 通航管理 | 在水下水下作业或者活动期间,未妥善处理有碍航行和作业安全隐患并按照海事管理机构的要求采取清除、设置标志、显示信号等措施的 |
17 | 通航管理 | 未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发布航行警告、航行通告即行实施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的 |
18 | 通航管理 | 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与航行警告、航行通告中公告的内容不符的 |
19 | 通航管理 | 船舶、浮动设施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未按照规定立即报告事故的 |
20 | 通航管理 | 船舶、浮动设施发生水上交通事故,事故报告内容不真实,不符合规定要求 |
21 | 通航管理 | 船舶、浮动设施发生水上交通事故,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证词 |
22 | 通航管理 | 船舶、浮动设施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故意涂改航海日志等法定文书、文件 |
23 | 通航管理 | 船舶、浮动设施发生内河交通事故 |
24 | 通航管理 | 超过核定航区航行 |
25 | 通航管理 | 不按照规定保持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
26 | 通航管理 | 不按照规定在船舶自动识别设备中输入准确信息 |
27 | 通航管理 |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发生故障未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
28 | 通航管理 | 在限制航速的区域和汛期高水位期间未按照海事管理机构规定的航速航行 |
29 | 通航管理 | 在禁止横穿航道的航段,穿越航道 |
30 | 通航管理 | 未按照规定擅自夜航 |
31 | 通航管理 | 未按照要求保持正规了望 |
32 | 通航管理 | 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 |
33 | 通航管理 | 船舶装卸、载运危险货物或者空舱内有可燃气体时,未按规定悬挂或者显示信号 |
34 | 通航管理 | 载运或者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的物体,未申请或者未按照核定的航路、时间航行 |
35 | 通航管理 | 未按照规定申请引航 |
36 | 通航管理 | 船舶无正当理由进入或者穿越禁航区 |
37 | 通航管理 | 未经核准从事大型设施或者移动式平台的水上拖带 |
38 | 通航管理 | 船舶试航、试车,不按照规定备案 |
39 | 通航管理 | 在非锚地、非停泊区进行编、解队作业,不按照规定备案 |
40 | 通航管理 | 检修影响船舶适航性能设备,不按照规定备案 |
41 | 通航管理 | 检修通信设备和消防、救生设备,不按照规定备案 |
42 | 通航管理 | 船舶悬挂彩灯,不按照规定备案 |
43 | 通航管理 | 船舶放艇(筏)进行救生演习,不按照规定备案 |
44 | 通航管理 | 船舶烧焊或者明火作业,不按照规定备案 |
45 | 通航管理 | 气象观测、测量、地质调查,不按照规定备案 |
46 | 通航管理 | 大面积清除水面垃圾,不按照规定备案 |
47 | 船舶管理 | 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 |
48 | 船舶管理 | 船舶未持有有效的《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
49 | 船舶管理 | 超核定载重线载运货物 |
50 | 船舶管理 | 超乘客定额载运旅客 |
51 | 船舶管理 | 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的 |
52 | 船舶管理 | 未按照《船舶现场监督报告》《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的处理意见纠正缺陷或者采取措施的 |
53 | 船舶管理 | 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 |
54 | 船舶管理 | 使用过期的船舶国籍证书或者临时船舶国籍证书 |
55 | 船舶管理 | 未按照规定保障人员上、下船舶、设施安全 |
56 | 船舶管理 | 船舶在纠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规定应当申请复查的缺陷后未申请复查 |
57 | 船舶管理 | 船舶违规使用低闪点燃油 |
58 | 船舶管理 | 不按照规定载运易流态化货物或者不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
59 | 船舶管理 | 集装箱船装载超过核定箱数 |
60 | 船舶管理 | 滚装船装载超出检验证书核定的车辆数量 |
61 | 船舶管理 | 未经核准乘客定额载客航行 |
62 | 船舶管理 | 未按照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或者遮挡船名、船籍港、载重线 |
63 | 船舶管理 | 不遵守船舶、设施的配载和系固安全技术规范 |
64 | 船舶管理 | 遇有不符合安全开航条件的情况而冒险开航 |
65 | 船舶管理 | 未按照规定配备救生设施 |
66 | 船舶管理 | 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 |
67 | 船舶管理 | 未按要求对拟交付船舶国际运输的载货集装箱进行重量验证 |
68 | 船舶管理 | 载运未取得验证信息或者验证重量超过最大营运总质量的集装箱 |
69 | 船员管理 | 未持有船员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 |
70 | 船员管理 | 船员在船工作期间未携带规定的有效证件 |
71 | 船员管理 | 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法定文书 |
72 | 船员管理 | 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证书、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的 |
73 | 船员管理 | 船员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
74 | 船员管理 | 招用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规定取得相应有效证件的人员上船工作 |
75 | 船员管理 | 船员服务簿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船员未办理变更手续 |
76 | 船员管理 | 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培训合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 |
77 | 船员管理 | 船员发现或者发生险情、事故、保安事件或者影响航行安全的情况,未及时报告 |
78 | 船员管理 | 所服务的船舶的航区、种类和等级或者所任职务超越所持船员职务证书限定的范围 |
79 | 船员管理 |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培训合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 |
80 | 船员管理 | 船员隐匿、篡改或者销毁有关船舶法定证书、文书 |
81 | 船员管理 | 船长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 |
82 | 船员管理 | 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 |
83 | 船员管理 | 在船在岗期间饮酒,体内酒精含量超过规定标准 |
84 | 船员管理 | 在船在岗期间,服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 |
85 | 船员管理 | 船长未在船员服务簿内如实记载船员的履职情况的 |
86 | 危防管理 |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及其配载的容器未经检验合格而投入使用的 |
87 | 危防管理 | 船舶配载和运输危险货物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的 |
88 | 危防管理 | 托运人不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且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标志。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托运人未添加,或未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 |
89 | 危防管理 | 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
90 | 危防管理 | 船舶在港口外装卸、过驳危险货物未经海事管理机构同意的 |
91 | 危防管理 | 船舶未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 |
92 | 危防管理 | 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未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如实记载的 |
93 | 危防管理 | 船舶未配置相应的防污染设备和器材 |
94 | 危防管理 | 未经作业地海事管理机构批准,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过驳作业 |
95 | 危防管理 |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未经海事管理机构同意的 |
96 | 危防管理 | 船舶向水体倾倒或者排放船舶的残油、废油 |
97 | 危防管理 | 船舶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 |
98 | 危防管理 | 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未遵守操作规程 |
99 | 危防管理 | 船舶在港从事水上船舶清舱、洗舱、污染物接收、燃料供受、修造、打捞、污染清除作业活动,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
100 | 危防管理 | 船舶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者要求的船舶用燃油 |
101 | 危防管理 | 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情况 |
102 | 危防管理 | 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垃圾收集处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