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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险情 零事故 零伤亡 连云港海事局成功防抗强台风“梅花”

来源: 连云港海事局
2022-09-19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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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第12号台风“梅花”正面袭击江苏沿海,受其影响,辖区海上出现9-10级大风、阵风11-13级、浪高4米、大到暴雨的极端天气,给海上交通安全带来巨大影响。我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坚持早部署、早预警、早检查、早落实,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台风影响期间,辖区零险情、零事故、零伤亡,防抗台风“梅花”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一、高度重视,及时启动防台响应。9月11日起,我局进入防台备战状态,成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靠前指挥,保证防台措施落实到位。提前向搜救成员单位、航运企业、码头公司、代理机构和辖区船舶发布了台风预警信息,督促做好台风应对防范。分析研判台风对辖区影响,13日10时启动防台Ⅳ级应急响应,14日14时启动防台Ⅲ应急响应,全力防范台风影响期间海上交通安全风险。

二、强化宣传,广泛发布预警信息。我局与气象、应急、海洋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随时掌握台风路径和发展动态,分析研判台风对水上交通安全的影响,借助电话、传真、微信群、政务大厅显示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向搜救成员单位、港航企业、涉水施工单位、船舶代理机构和在港船舶发布台风预警信息,督促完善落实各项防台工作方案和措施。

三、全面摸排船舶,严格落实撤离措施。按照连云港、盐城市沿海海域防抗台风船舶撤离方案要求,对辖区商船、施工船、风电运维船、交通船、旅游船、长期停航船、水上平台和港作船等进行摸排,全面掌握船舶动态和在船人数。督促辖区内的施工船舶和游艇及时回港或选择安全水域锚泊避风。台风影响前,辖区100艘施工船、800人全部到安全水域避风,35艘旅游船全部停航,人员全部上岸。与农业农村部门沟通联系,督促连云港、盐城两市1894艘海上渔船在台风影响前回港避风。

四、开展巡航检查,消除整改风险隐患。海巡艇加强对航道、锚地、港池、水上施工水域、桥区水域、防台避风水域等重点水域的巡航,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海上船舶落实防御措施。一线执法人员深入辖区港口、码头开展现场检查,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在泊船加强值班和加固缆绳,提醒各施工和码头生产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台风防御工作。

五、加强动态监管,严格执行禁限航规定。交管中心持续向辖区船舶播发航行安全信息,利用VTS、CCTV等信息化手段对辖区锚泊船舶重点监控,督促锚泊船采取抛双锚、备车等方式做好防范。台风影响期间,对航道实施临时交通管制,严格执行船舶禁限航规定,严防船舶走锚搁浅、翻沉和人员落水险情发生。加强回港避风船舶和人员管理,确保防台应急响应解除前返船不出海、人员不返船。

六、排查应急资源,合理部署应急力量。对辖区应急资源和应急力量储备、部署情况进行梳理,协调50余艘专业救助船、大马力拖轮和公务船应急待命,确保相关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做好海上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准备。

七、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信息报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反应迅速、靠前指挥。各有艇单位提前备足燃油、伙食和其他应急救援物资,确保船艇24小时待命。与省市防指、应急等部门保持联系,强化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及时报送海上船舶撤离情况和防抗措施落实情况,形成防抗台风合力。

台风“梅花”影响期间,我局累计发布台风预警信息500余次,抽查锚泊船高频值守320余艘次,撤离海上船舶260余艘、1820余人,辖区未发生险情事故,水上安全形势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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