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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液化天然气船舶进港报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散装液化天然气船舶进港报告
事项类型 其他服务事项
办理机构 墟沟海事处、连云海事处、灌河海事处、赣榆海事处;盐城海事局所属海事处
受理部门 墟沟海事处政务窗口、连云海事处政务窗口、灌河海事处政务窗口、赣榆海事处政务窗口;盐城海事局所属海事处政务窗口
申请人 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及其代理人
通办范围 不通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https://zwfw.msa.gov.cn)
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办理结果名称 符合要求的,予以接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并说明理由。

申请条件

    1.报告的散装液化天然气货物符合船舶的适装要求(如适用),且不属于国家规定禁止通过水路运输的货物; 2.拟进行散装液化天然气货物装卸作业的港口、码头、泊位,具备散装液化天然气货物作业的法定资质,符合散装液化天然气货物作业的安全和防污染要求(如适用); 3.需要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的已按有关规定办理。

办理材料

预计抵港时间(按网上要求填写)。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设定依据

    散装液化天然气船舶进港报告:

    1)《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1号)第三十四条 散装液化天然气船舶应当在抵港72小时前(航程不足72小时的,在驶离上一港口时)向抵达港海事管理机构报告预计抵港时间。预计抵港时间有变化的,还应当在抵港24小时前(航程不足24小时的,在驶离上一港口时)报告抵港时间。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交付船舶载运的危险货物托运人未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

    (二)船舶载运包装危险货物或者B组固体散装货物离港前,未按照规定将清单、舱单或者详细配载图报海事管理机构的;

    (三)散装液化天然气船舶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预计抵港时间的;

    (四)散装液化天然气船舶在内河航行,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航行计划和航线的。


结果样本

结果由网上查询

办理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

办理政务服务事项部门、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连云港海事局政务中心

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209号航运中心1楼

0518-82231909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可提供预约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连云海事处

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中路188号新海岸大厦13楼

0518-81766280

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照常办理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墟沟海事处

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209号金港湾航运中心13楼

0518-82380419

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照常办理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灌河海事处

连云港市灌南县田楼镇大兴村

0518-83709228

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照常办理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赣榆海事处

连云港市赣榆区赣榆口岸联检中心

0518-86997727

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照常办理业务。

盐城海事局政务中心

盐城市府西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4层

0515-80893702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可提供预约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盐城大丰海事处

盐城市大丰区泰晤士港路与纽约港中路交叉口东100米

0515-80893785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照常办理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盐城射阳海事处

盐城市射阳县经济开发区解放东路城东派出所西邻

0515-80893800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照常办理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盐城滨海海事处

盐城市滨海县滨海港镇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0515-80893811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照常办理业务。

监督电话:
纪检处:0518-82324238
法规规范处(执法督察处):0518-82324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