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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备案
事项类型 行政备案
办理机构 (国际航行船舶)连云港海事局、(国内航行船舶)连云港海事局、盐城海事局
受理部门 连云港海事局政务中心、盐城海事局政务中心
申请人 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本船籍港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400总吨及以上载运散装有毒液体货物的非油船,用于替代《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和《船上有毒液体物质(海洋)污染应急计划》)。
通办范围 不通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https://zwfw.msa.gov.cn)
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办理结果名称 材料齐全的,在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首页加盖船舶文书专用章。

申请条件

    1.本船籍港150总吨及以上的航行国际航线载运散装有毒液体货物的船舶; 2.《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内容符合《船上油类和/或有毒液体物质污染海洋应急计划编制指南》和《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I第26条、附则II第16条的要求。

办理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材料类型材料出具单位份数必要性及要求
1《船舶防污文书申请书》电子版申报单位提交一份必要
2《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及所附材料电子版申报单位提交一份
必要
3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电子版申报单位提交各一份(委托时,必要)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八十条、第八十五条《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第十七条。


办理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

办理政务服务事项部门、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连云港海事局政务中心

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209号航运中心1楼

0518-82231909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可提供预约服务。

盐城海事局政务中心

盐城市府西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4层

0515-80893702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可提供预约服务。

监督电话:
纪检处:0518-82324238
法规规范处(执法督察处):0518-82324258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