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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散装货物(A组和C组)安全适运报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固体散装货物(A组和C组)安全适运报告
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
办理机构 墟沟海事处、连云海事处、灌河海事处、赣榆海事处;盐城海事局所属海事处
受理部门 墟沟海事处政务窗口、连云海事处政务窗口、灌河海事处政务窗口、赣榆海事处政务窗口;盐城海事局所属海事处政务窗口
申请人 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货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
通办范围 不通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https://zwfw.msa.gov.cn/#/Index?a=1)
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办理结果名称 符合条件的,予以接收;不符合条件的,注明审查意见。

申请条件

    1.报告的固体散装货物符合船舶的适装要求(如适用),且不属于国家规定禁止通过水路运输的货物; 2.拟进行固体散装货物装卸作业的港口、码头、泊位,具备固体散装货物作业的法定资质,符合固体散装货物作业的安全和防污染要求(如适用); 3.需要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的已按有关规定办理。

办理材料

(一)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

1.船舶载运固体散装货物申报单(电子版一份)

2.载运固体散装货物的船舶在运输途中发生过意外情况的,应当在《船舶载运固体散装货物申报单》备注栏内扼要注明所发生的意外情况的原因,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和目前状况等实际情况,并于抵港后送交详细报告(电子版一份)

3.列明实际装载情况的清单或舱单或配载图(电子版一份)

4.拟进行固体散装货物装卸作业的港口、码头、泊位,具备相应资质,并且符合安全、防污染及保安要求的证明材料(电子版一份)

5.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电子版一份)

(二)货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

1.固体散装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电子版一份)

2.货物适运水分极限证书和水分含量证明(适用于A组货物)(电子版一份)

3.货物安全适运性评估报告(适用于《IMSBC规则》未列明的货物)(电子版一份)

4.按规定尚需国家主管部门或进出口国家的主管机关同意后方能载运进、出口的货物,应持有办理完有关手续的证明。(电子版一份)

5.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电子版一份)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海运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载运B组以外固体散装货物船舶进出港口,应当在进出港口24小时前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航程不足24小时的,应当在驶离上一港口前报告。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信息内容:

      (一)船名、航次、国籍、始发港、卸货港、作业地点、预计进出港口和作业时间等船舶信息;

      (二)货物名称、组别、类别、联合国编号、总重量和装载位置等货物信息。

      第十三条拟交付船舶运输固体散装货物的托运人,应当在交付运输前向承运人提交以下货物信息,并报告海事管理机构:

      (一)固体散装货物安全适运声明书;

      (二)属于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应当提交检测机构出具的货物适运水分极限和货物水分含量证明;

      (三)载运未在《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中列出的货物,应当提交检测机构出具的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材料;

      (四)国际航行船舶按照规定需要进出口国家的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载运的,应当提交有效的批准文件;

      (五)海事管理机构根据《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或者文书。

      港口作业委托人应当在固体散装货物装载前,将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货物信息提供给港口经营人。

      第十四条需要通过检测获得货物信息的,应当由托运人与检测机构共同对货物进行采样。

      第十五条承运人应当对货物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船舶适装要求的,不得承运。承运期间相关材料、证书或者文书应当保存在船上。


结果样本

结果由网上查询

办理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

办理政务服务事项部门、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连云港海事局政务中心

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209号航运中心1楼

0518-82231909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可提供预约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连云海事处

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中路188号新海岸大厦13楼

0518-81766280

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照常办理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墟沟海事处

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209号金港湾航运中心13楼

0518-82380419

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照常办理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灌河海事处

连云港市灌南县田楼镇大兴村

0518-83709228

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照常办理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赣榆海事处

连云港市赣榆区赣榆口岸联检中心

0518-86997727

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照常办理业务。

盐城海事局政务中心

盐城市府西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4层

0515-80893702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可提供预约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盐城大丰海事处

盐城市大丰区泰晤士港路与纽约港中路交叉口东100米

0515-80893785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照常办理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盐城射阳海事处

盐城市射阳县经济开发区解放东路城东派出所西邻

0515-80893800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照常办理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盐城滨海海事处

盐城市滨海县滨海港镇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0515-80893811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照常办理业务。

监督电话:
纪检处:0518-82324238
法规规范处(执法督察处):0518-82324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