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船员在申办船员适任证书时,未如实向连云港海事局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以欺骗手段取得证书,现拟对其撤销行政许可(船员适任证书),请在7日内到我局接受处理,你有权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
特此告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海事局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拟撤销行政许可船员清单
船员姓名 | 身份证号 | 情节 | 拟撤销行政许可理由与依据 | 拟撤销证书号码 |
王*峰 | 2102021990****5414 | 提供虚假资历申办船员适任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AFA145****057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