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灌河通航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自实施以来,在维护灌河辖区水上交通秩序,保护通航水域环境,保障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及人命安全方面产生了积极作用,随着灌河口5万吨级航道开通使用以及灌河码头的建设升级,灌河水域通航条件产生了较大变化,为进一步提升灌河水域通航安全管理水平,连云港海事局对《灌河通航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修订意见和建议,请相关单位在8月22日之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连云港海事局。
联系人:张育林 联系电话:0518-82327069,邮箱:2627276632@qq.com
附件:《灌河通航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海事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