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辖区冬春季节船舶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签发:丁星)
辖区各航运企业,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火灾事故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针对冬春季节火灾事故易发多发等情况,进一步加强冬春季节船舶安全监督检查,切实防范船舶火灾、自沉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船舶消防安全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山西吕梁办公楼火灾事故经验教训,深刻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李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举一反三,加强船舶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船舶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各航运企业要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典型事故案例培训学习,汲取经验教训,建立完善船舶火灾船岸应急处置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强化隐患排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航运公司要提高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船舶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船舶日常监控检查,加强船员船舶火灾防范培训,加强船员关键性操作检查,加强船舶消防救生设备等关键性设备维护保养检查,确保处于即时可用状态;定期组织开展船舶火灾安全隐患排查,遏制船舶火灾隐患苗头,督促船舶按计划实施消防救生应急演习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船舶营运安全。
船舶处联合局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开展火灾、爆炸等典型事故案例进航运公司主题宣讲,将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深度融入到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在辖区航运公司日常监督检查中,重点关注船舶消防设备维护保养、船舶安全检查、船舶消防演习及船岸应急演练等制度运行情况,航运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跟踪闭环管理。
三、加强涉客运输船舶安全监管
冬春季节寒潮大风多发,各单位加强辖区涉客运输船舶、游艇现场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恶劣天气禁限航相关要求,严厉打击涉客运输船舶、游艇恶劣天气冒险开航、超额载客、超航区航行、不按规定进出港报告等违法行为;开展元旦、春运期间辖区涉客运输船舶安全检查,保障重点时段辖区海上旅客运输安全。
四、加强到港船舶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各基层海事处要加强到港船舶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对船舶机舱、货物区域、生活区域等火灾防范安全检查,加强对船舶防火结构布置、火灾报警系统、主机高压油管、应急消防泵、固定式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主消防管路、隔离阀及消防栓等关键设备安全状态的检查,确保船舶防火、探火及灭火等关键性设备即时可用;加大船舶消防和救生演习的检查力度,提高船舶应急处置能力;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涉及消防安全和救生设备类缺陷,严格落实开航前整改要求。
五、加强船舶开航前安全检查
各单位加强加大船舶载重线和货物装载安全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船舶检验发证情况、干舷甲板以上开口风雨密、水密舱壁完整性、货物装卸、积载、隔离、系固和管理等方面;船舶现场监督检查中加强船舶开航前自查、船舶进出港报告情况的核查,督促船舶落实开航前安全检查,严密防范船舶自沉风险。
连云港海事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