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海事监管,切实解决行政相对人实际困难,同时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船舶登记业务正常有序,自2022年5月1日起,连云港海事局对部分船舶登记办事事项实行申请人身份信息远程校核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人身份信息远程校核制度适用情形
(一)办理船舶登记业务中涉及产权登记的业务,船舶所有人无法到场的情形
1.船舶所有权登记。
2.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
3.船舶共有情况变更登记。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受疫情影响,申请人办理船舶登记业务无法提交身份证明原件校核和无法到窗口现场进行身份确认的情形
二、远程校核方式
远程视频连线校核。
三、远程校核内容
1.申请人身份信息确认。
2.申请人签字信息确认。
3.申请人办理业务事项及主观意愿确认。
4.申请人授权委托情况确认。
四、远程校核对象界定
1.申请人为公司的,校核对象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校核对象为自然人本人。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对远程校核内容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在视频信息核对时应现场填写《远程校核信息确认书》并拍照记录,提交登记机关备案。
连云港海事局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