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机构 | 灌河海事处、射阳海事处 |
受理部门 | 灌河海事处政务窗口、射阳海事处政务窗口 |
申请人 | 主办单位 |
通办范围 | 不通办 |
办理形式 | ①网上办理(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海事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msa.gov.cn/#/Index) ②大厅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当场办结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办结 |
办理结果名称 | 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不符合要求的,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
申请条件
办理材料
1.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书;
2.申请备案单位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其复印件;
3.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批准文件及其复印件(适用时);
4.与作业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书及其复印件(适用时);
5.作业方案(包括基本概况、时间安排、涉及的水域范围、作业人员数量、作业联系人和应急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安全保障及应急措施等);
6.参与作业的船舶、内河浮动设施清单及船员清单。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和依据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
第二十八条在内河通航水域进行下列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作业,应当在进行作业前向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一)气象观测、测量、地质调查;
(二)航道日常养护;
(三)大面积清除水面垃圾;
(四)可能影响内河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在内河通航水域进行气象测量、观测、地质调查、大面积清除水面垃圾和可能影响内河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的其他作业的,应当在作业前将作业方案报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结果样本
该项许可未在本辖区发生,尚无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
办理政务服务事项部门、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灌河海事处 | 连云港市灌南县田楼镇大兴村 | 0518-83709228 | 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照常办理业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盐城射阳海事处 | 盐城市射阳县经济开发区解放东路城东派出所西邻 | 0515-80893800 |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照常办理业务。 |
监督电话:
纪检处:0518-82324238
法规规范处(执法督察处):0518-82324258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