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水工程通航安全技术参数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涉水工程通航安全技术参数备案 |
事项类型 | 行政备案 |
办理机构 | 连云港海事局 盐城海事局 |
受理部门 | 连云港海事局政务中心 盐城海事局政务中心 |
申请人 | 建设单位 |
通办范围 | 不通办 |
办理形式 | ①网上办理(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海事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msa.gov.cn/#/Index) ②大厅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当场办结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办结 |
办理结果名称 | 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不符合要求的,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
申请条件
办理材料
1.涉水工程通航安全技术参数备案书;
2.建设单位和经营管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工程交工或竣工的证明文件;
4.扫测报告和扫测图(仅对水深有要求的工程);
5.已通过效能验收的导助航设施证明材料(如有航标工程);
6.工程通航净空尺度测量报告(仅对通航净空尺度有要求的工程)。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和依据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涉及通航安全的部分完工后或者工程竣工后,将工程有关通航安全的技术参数报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结果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
办理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