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海事局2018年水上交通事故分析报告
一、事故总体情况
2018年,连云港海事局辖区内共发生水上交通事故33起,较大事故4起,一般事故4起,小事故25起;事故导致16人死亡失踪,11艘船舶沉船,直接经济损失约3896.5万元;较2017年度,事故总起数上升65%,死亡人数上升166.7%,沉船数上升120%,直接经济损失增加了63.5%。辖区事故四项指标较2017年全面上升,辖区水上安全形势较为严峻。
1.事故规律统计
(1)按事故等级统计
表1:事故等级统计表
特别重大事故 | 重大事故 | 较大事故 | 一般事故 | 小事故 | |
2017年 | 0 | 0 | 0 | 8 | 12 |
2018年 | 0 | 0 | 4 | 4 | 25 |
同比变化% | -- | -- | -- | -50 | 108.3 |
2018年辖区事故总量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等级事故数量不变,但较大事故出现大幅度增加。
(2)按事故时间统计
表2:事故发生时间段分布表
时 段
事 故 件 数
所占比例
0000—0400
9
27%
0400—0800
11
33%
0800—1200
1
3%
1200—1600
6
18%
1600—2000
4
12%
2000—2400
2
6%
事故发生时间段主要集中在夜间,0000-0400;0400-0800两个时段所占比例相对较高。
(3)按事故种类统计
表3:事故种类分布表(艘次)
碰撞 | 搁浅 | 触礁 | 触碰 | 浪损 | 火灾爆炸 | 风灾 | 自沉 | 操作性污染 | 其它 | 合计 | |
2017年 | 11 | 3 | 2 | 1 | 3 | 20 | |||||
2018年 | 13 | 7 | 1 | 7 | 3 | 2 | 33 | ||||
同比 变化% | 18.2 | - | - | 133.3 | - | -50 | - | 600 | - | -33.3 | 65 |
2018年发生的33起事故包括6类,按照事故种类分,碰撞事故13起,触碰事故7起,火灾事故1起,自沉事故7起,操作性污染3起,其他事故2起。从事故种类分布种类看,碰撞、触碰类事故所占比较大,达到事故总数的60.6%;与去年相比,自沉事故增幅较大。
(4)按地点统计
4:事故水域分布表
事 故 位 置 | 事 故 件 数 | 所占比例 |
连云港港口水域 | 7 | 21.2% |
盐城港口水域 | 3 | 9.1% |
灌河水域 | 9 | 27.3% |
赣榆水域 | 0 | 0 |
徐圩水域 | 2 | 6.1% |
港区外沿海水域 | 12 | 36.4% |
从事故发生水域来看,仅赣榆辖区没有发生事故,其他辖区都有事故发生,连云港主港口水域、灌河水域仍是事故高发地。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是船员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当事船员普遍存在安全意识不强,在驾驶船舶或作业过程中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特别是辖区发生的20起碰撞、触碰事故中,普遍存在当班船员未尽谨慎驾驶船舶义务,未严格遵守避碰规则的情况。
(二)是船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船公司未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公司管理混乱,对船员的安全教育、船舶的维修保养等安全投入不足,导致事故的发生。
(三)是个体船舶管理亟待加强。个体船舶、个体委托船舶等没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船东们为降低运营成本压缩或取消安全投入,违规操作,冒险航行,在人员配备、设备维护、船体保养、船舶更新等方面能省就省,安全管理职责难以落地。
三、水上交通安全警示
(一)加强商渔船防碰撞提醒。各航运单位、船舶所有人要加强所属船舶商渔船防碰撞提醒教育,航经渔船活动密集水域前应详细了解航线渔船航行特点和作业规律,加强船员在渔区航行的操纵技能和安全意识的培训。在通过渔船活动区时认真瞭望、加强戒备、谨慎驾驶,在采取避让行动时要充分考虑本船操纵特点和局限性,行动时注意早让、宽让,做到驶过让清。
(二)做好恶劣天气预警工作。各航运公司、码头、水上施工单位等提前做好防范应急准备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有效手段向海上船舶提供恶劣天气预警信息。船岸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提早做好针对性的预防部署,包括选择合适锚地停泊、预报有大风浪时要避免冒险开航、科学积载货物、留足船舶干舷,做好人员的减灾预防培训工作等。切实落实好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禁限航规定等预防预警工作。
(三)做好岸基支持工作。航运公司要强化所属船舶的日常监管,做好船舶的岸基支持和安全投入,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严禁虚假股权转让等“挂靠”行为,落实好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禁止挂而不管,促进船舶水上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