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海事局!

赣榆海事处

来源: 连云港海事局
文号: 
2021-08-26 09:53
【字体: 【打印】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海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和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国际公约和规则,负责对辖区船舶实施现场监督管理。

二、负责辖区内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及现场监督检查;受理船舶进出港报告;负责接收船舶载运固体散装货物(危险货物除外)进出港口报告及现场监督检查。负责审核船舶熏蒸和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辖区港口、码头、装卸站、船舶修造厂船舶污染监视、污染物处理管理;负责本辖区码头防污染能力日常监督检查;负责辖区港口、码头、装卸站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工作。

三、负责辖区集装箱安全运输和危险品集装箱查验等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辖区内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过驳作业的审批。负责辖区内船舶、码头、设施使用化学消油剂,船舶在港区水域洗舱、清舱、驱气,船舶在港区水域排放压载水、洗舱水、残油、含油污水,沿海港口船舶舷外拷铲及油漆作业,冲洗沾有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的甲板,船舶水上拆解、海上修造船舶,船舶供受油作业等船舶防污染作业活动的报告。负责辖区船舶铅封管理。对各类船舶防污染作业进行现场监督管理。

五、负责接收辖区内船舶明火作业、放艇、检修等报备,并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

六、参与辖区海上搜寻救助工作;负责辖区内船舶污染事故、交通事故、载运危险货物事故及其他海上紧急情况的现场应急处置、初期调查取证工作,负责本辖区小事故等级的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船舶海事声明签注。

七、负责管辖区内水工作业的现场监督管理,受理水工作业申请并报连云港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审批;负责实施管辖区内巡航工作以及水域现场航行和施工安全秩序维护;负责本辖区潜水作业报告工作。

八、负责辖区内海船船舶安全检查及开航前检查和重点跟踪船舶的安全检查工作。负责辖区内港作船舶、施工船舶、客渡船舶的安全检查。负责船舶免检通知书签发,并报备船舶监督处。负责管辖区内旅游船艇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船舶的现场监督管理。负责对辖区内超常规船舶的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船舶安全配员、适装适载、适航和靠泊安全作业监督检查。负责船员任解职的办理及现场检查。

十、负责辖区内船舶防抗台风和其他灾害性天气的安全措施的督促落实。

十一、负责按上级下达的巡航计划具体实施巡航工作;组织或协助做好辖区通航水域通航秩序和交通管制区现场秩序的维护。

十二、负责辖区内的水上施工作业区域及施工船舶的现场监督管理。

十三、协助开展涉及肇事逃逸船舶和涉嫌违章逸船舶。

十四、按授权负责调查处理辖区内的海事行政处罚案件和海事行政强制案件。负责法定权限内的行政复议和案件应诉工作。

十五、负责本单位所属船舶技术档案管理、设备技术证书管理及所属船艇(趸船)的管用养修工作。

十六、负责本单位船员的教育培训、使用、考核等日常管理以及船员证件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辖区内油污基金相关规费等海事非税收入及罚没款的征稽。

十八、承担辖区内航标设置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处罚职责。

十九、根据授权,负责本单位党群管理、法制建设及行政管理等工作。 

二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党务、政务、处务公开工作。           

二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赣榆海事处下设1个内设机构,柘汪海巡执法大队。

负责人:孙友勇

联系方式:051886230729,051886230729(传真)

办公时间:0900—1200,1330—1700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赣榆口岸联检中心

机构设置:赣榆海事处下设1个内设机构,柘汪海巡执法大队。

负责人:陈晓翔

联系方式:051886230729,051886230729(传真)

办公时间:09:00-12:00,13:30-17:00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赣榆口岸联检中心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