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24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全国海事工作会议部署,按照部海事局“12395”总体工作思路和我局“11522”工作思路,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打造小而精、小而尖连云港特色海事,稳中求进、以进促稳,踔厉开创连云港海事现代化发展新格局,切实保障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坚持政治引领,在党的建设上实现新提升。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形成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分层分类开展“关键少数”政治能力培训、青年干部理想信念培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持续夯实政治建设。认真落实直属海事系统党建高质量发展意见,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成直属机关党委和工会、团委、妇联换届选举,优化机关党支部设置,加强党务干部培训,开展党支部评星定级,争创直属海事系统五星级和先锋党支部,强化退休人员党支部管理。深化党建和业务融合,将党的理论思想贯穿到各项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引领创新、助推发展、促进和谐、固本强基上走在前、作表率。修订《中共连云港海事局党组工作规则》《连云港海事局工作规则》,不断提升民主科学决策水平。三是持续发挥群团纽带作用。继续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继续支持兴趣小组活动,探索开展职工子女假期托管服务,不断提升凝聚力和归属感。维护女职工权益,开展巾帼建功系列活动。四是持续提升内外部形象。系统谋划连云港海事文化建设,打造连云港海事文化品牌,推进局发展展示室改造、“海巡31”轮文化建设,持续发挥“七彩海事”“新政务·心服务”等既有品牌作用,培育宣讲员队伍,开展系列文化宣传和社会公益活动,逐步形成具有影响力的连云港海事文化品牌矩阵。加强与高层次媒体沟通合作,提升新闻宣传选题、策划能力,建立健全新媒体宣传工作机制,推动新闻宣传工作提质增效。分级分类开展典型培树,制订配套制度和培树计划,积极向上级和地方推送先进典型。
(二)坚持铸牢“主角”意识,在高水平安全上取得新突破。一是提升风险防范能力。认真落实风险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要求,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严、效果实。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研究辖区险情事故规律,提出针对性举措,有效降低水上事故“四项指标”。利用好各级水上安全协调机制、地方平安考核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督促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综合运用挂牌督办、通报约谈、督导检查,层层压实责任。开展商渔共治行动,防范化解商渔船碰撞风险。研究编制潮间带水域交通运维船舶安全航行建议指南。组织开展水上安全知识“五进”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意识。二是深化源头治理。研究建立船舶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管理机制,严把船舶登记关,加强船舶检验和技术规范研究,开展船籍港管理绩效评估,推动船籍港管理更加科学有效。继续完善航运公司分类分级管理机制,提高航运公司船舶管理水平。开展船员培训质量年活动,从严开展船员考试和发证审核,把好船员准入关。统筹海上新业态发展和船舶安全航行需求,加强通航资源保护,守牢通航资源红线。开展好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专项行动。三是狠抓重点领域监管。认真落实上级专项行动要求,统筹做好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和重点船舶监管。加大“三无”船舶、内河船舶非法参与海上运输、船载危险货物谎报瞒报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强化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涉客涉危船舶、游艇监管。继续配合做好灌河口及灌河流域“沿海重点船舶”管控。做好新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宣贯、及时修订内部相关管理制度和体系文件,强化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积极推动提高船舶使用岸电率,守护好碧海蓝天。四是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继续推动县区政府建立海上搜救机构,将搜救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挂牌成立徐圩新区海上搜救分中心。优化搜救工作流程,开展海上搜救应急演练和培训,推进辖区防治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加强清污单位管理,进一步提升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效率和能力。
(三)坚持高品质服务,在助力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上彰显新作为。一是服务建设交通强国、“一带一路”倡议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强督查考核和评估,扎实推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相关任务落地实施。继续落实不掏箱查验模式、海铁联运“一单制”“一箱制”便利措施,服务中哈物流、中欧班列高效畅通。聚焦高质量与一体化,通过人员交流、业务交流、区域合作等方式,尽快补齐与长三角兄弟单位之间的业务短板。落实好与海警等部门签订的战略协议。继续推动船载危险货物“1+4”联合查验工作机制纳入全国复制推广名单。加强与市交通运输部门合作,研究开发全运输链条危险货物比选系统。加快江苏沿海港作船船员互认进程,力争打造海事系统标杆工程。二是全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继续支持徐圩港区扩大开放。服务保障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田湾核电200万千瓦滩涂光伏项目、江苏华电赣榆LNG接收站码头、射阳5万吨级航道等一批省市重点涉水工程和深海技术科学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试验船、江苏海洋大学试验平台及科考船等科研项目建设。落实“六优先”机制,保障重点船舶快进快出,持续做好水上运输物流链保通保畅。加强海上风电、海洋牧场、海上光伏、新能源汽车海上运输等新业态海事监管研究,形成经验做法和指南性文件,争取在系统内走在前列。推动出台港作纯电拖轮配员标准改革方案,助力辖区纯电动拖轮产业做大做强。三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配合做好“海事政务闭环管理”推广,继续落实电子证照应用、海船不停航办证等便民措施,推进长三角地区船舶、船员证书一次办,完成海事政务服务指南修订。加强信用管理在海事监管中的应用,探索信用自动修复便民服务举措。提升船员服务企业监督检查效能,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调整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签订部门,构建“点面结合、层级清晰、协同联动”的船员服务新平台,维护船员权益。
(四)坚持系统观念,在海事队伍“四化”建设上取得新成效。一是持续夯实基础。落实海事队伍“四化”建设综合评价体系要求,打造1—2个具有连云港海事特色的建设成果,积极争创海事队伍“四化”建设示范试点。继续配合做好海事职衔制立法工作,协助部海事局开展职级晋升培训制度研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健全完善干部人事制度体系,深化探索干部考核、公务员平时考核、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研究调整优化部门职责,继续向上争取设置正处级徐圩海事处。二是增强队伍整体活力。继续做好各年龄段干部选育管用,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和选拔力度。稳步推进职级晋升工作,树立“择优晋升”导向,合理规划晋升周期。开展机关人员选调和基层人员交流,促进机关和基层人员的合理流动,推动实现人力资源分配科学化、作用发挥最大化。支持职工到上级和地方单位学习锻炼。做好青年积分制运行和结果运用。三是提升适岗和履职能力。开展工作人员适岗培训需求调研,建立模块化培训体系和参培人员培训成效检验机制。继续建好、用好专业骨干人才库,既给予专业人才一定条件,也要通过揭榜挂帅、压担子、给任务的方式,充分发挥专业人才传帮带作用,对于表现不佳的定期移除人才库,探索建立业务人才首席制。加强和航运院校合作,力争在高端专家人才培养方面实现突破。继续推进徐圩“危化管理创新工作室”建设。依托海事损害赔偿责任研究室,做好相关履约研究。强化执法全过程活动监督,加强数据分析,定期开展执法活动通报,加大通报力度,持续规范执法音视频记录和案卷制作,实现海事行政执法质和量的有效提升。巩固拓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严肃风纪学习教育活动成果,继续开展海事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作风提升三年行动。
(五)坚持夯基筑台,在积聚事业发展动能上再上新台阶。一是提升内部管理质效。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部署开展“固底板、补短板、拉长板、锻新板”提质行动,摸清底数、找准差距、放大优势、寻求突破。启动新一轮的内部管理制度“立改废”,建立精简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大政务督查力度,提升综合政务运行质效。评估为基层减负实施成效,持续优化减负举措。深入推进财务规范管理三年行动,促进业财融合,强化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突出重点任务资金保障,切实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优化海事管理体系,及时对体系文件进行更新修订,探索开发移动端快捷查询使用功能。继续做好后勤服务保障,推动经济实体规范健康发展。二是提高装备和信息化保障能力。积极争取资金,推进连云港船员评估中心、3艘30米级海巡艇等在建项目建设,做好连云港船员评估中心运维前期研究。继续做好连云港海事局小型无人机项目、30米级海巡艇建造项目、VTS改扩建等基建项目前期工作。完成监管指挥系统建设工程、局辅助业务用房及附属用房安全改造工程等项目竣工验收。强化“海巡31”轮日常管理,固化管理经验,实施好主机大修、主机监控系统升级及坞修等工作。做好连云港国家溢油设备库运行管理。全面融入长三角海事监管和服务保障一体化建设,运行海事一体化智慧监管平台、区域统一公共服务APP,不断完善我局海事监管指挥系统特色功能。继续开展超视距AIS、智能卡口、无人机等在海事监管中应用研究。做好网络和数据安全工作。三是加快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建设。建立跨辖区大风天气防抗机制。深化“海州湾”大交管建设,探索实施跨区域一体化交通组织,提升交界水域应急处置能力。联合引航、港口成立港航一体化调度中心,整合运用信息资源,提升航道、泊位、锚地使用效率。加强VTS和基层一线联动,打造“VTS+海巡艇”动态执法新模式。
(六)坚持严实深细,在涵养良好政治生态上展现新气象。一是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强化“一岗双责”。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教育、谈心谈话。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对后勤管理中心开展常规巡察。继续深化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宣贯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工作实施办法并组织首次集中填报。二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创建海事廉政文化示范单位和清廉船舶,组织开展“清廉行”,持续深化海事廉洁文化建设。三是一体推进“三不腐”。强化以案促改促治,加强日常教育,完善管理制度,防微杜渐,守牢廉政底线,不逾红线。继续深化协同监督工作机制,畅通协同部门信息沟通渠道,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持续做好防范外部影响海事廉洁执法工作。健全执法责任倒查机制,落实“一案双查”,督促有效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