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连云港海事局紧紧围绕部海事局“12395”总体思路和我局“11522”工作思路,坚持“三基”为本、“四化”为先,着力推动党建和业务融合、监管和服务统一、科技和人才双驱,各项工作取得了稳中求进、稳中有为、稳中向好的良好成效。
一年来,共接收船舶进出港报告14.54万艘次,办理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手续8774艘次,VTS保障船舶进出港24007艘次,辖区货物吞吐量4.37亿吨,集装箱运量610万标箱,海巡艇巡航里程3.74万海里,组织安全管理体系审核307项,办理水工审批302件,开展PSC检查100艘次、滞留3艘次,FSC检查602艘次、滞留27艘次,船舶现场监督检查817艘次,办理各类船舶登记业务1813件,核发各类船员证书52688本,实施开箱检查193标箱,开展船用燃油快速检测1432次,办理无线电业务5511件次。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429起、598件,处罚金额1875.65万元,起数同比下降24.7%、件数同比下降28.7%、处罚金额同比增加28.5%。辖区内共发生水上交通事故26起、死亡失踪3人、沉船3艘、直接经济损失约2579.79万元,同比事故总数上升36.8%,死亡失踪人数持平,沉船数增加50%,直接经济损失上升24%。组织实施海上搜寻救助行动66起,涉及遇险人员465人,其中444人成功获救,搜救成功率95.48%,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保持基本稳定。
(一)强化政治引领,党的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政治建设更加有力。组织开展专题党课、学习研讨、宣传宣讲系列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讲政治、比奉献、扬正气”主题活动,模范机关建设走深走实。完成部党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163项。二是基层党建持续规范。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立局直属机关纪委,完成各基层党支部换届。出台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考核办法,多维度推动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三是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丰硕。连云港海事局、盐城海事局、滨海海事处获评江苏省文明单位,赣榆海事处荣获“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潘亚丽同志入选“全国档案工匠型人才”。在中央级、省部级、行业媒体分别发表稿件62、309、197篇,11部作品在直属海事系统摄影、短视频和公益广告作品征集评选展播活动中获奖。常态化开展“七彩海事”志愿服务活动,“海”好有你海洋环境保护获评市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四是群团工作有声有色。广泛征集职工合理化建议,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常态化开展职工健身活动,参加连云港市重大疾病和意外互助保障计划,职工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高。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组织开展第二届连云港海事“十佳青年”和青年学习标兵评比,剪纸“清风启航”荣获海事系统廉政主题活动优秀作品奖,海事元素首次亮相团中央主题团课。组织女职工开展系列活动,政务中心荣获市级三八红旗集体。五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深落细。出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等规定,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手册,从严治党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对滨海海事处、墟沟海事处开展巡察,顺利完成十九届中央任期内全覆盖。推动纪检监督、执法督察、业务监督贯通协同。开展执法大队长廉政风险防控项目集中展示评选,全方位营造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
(二)严格依法行政,法治海事建设加速推进。
一是法治基础更加牢固。全力推进并完成《海上交通安全法学》教材相关章节编写工作,参与《海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规定》修订和新格局下海事职能定位研究,为推进法治海事建设贡献力量。与南京海事法院等单位建立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战略协作机制,获得省领导肯定。印发执法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说理式”执法工作指引,出台辖区高频案由调查取证与文书制作指南、行政处罚案件移交与接收须知,组织召开业务研讨会并形成会议纪要,及时回应执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二是行政执法更加规范。认真落实《海安法》及配套法规,建立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成立执法督察委员会,建立三级督察体系,组织专门督察5次、全局案卷评查2次,对300余件执法事项进行检查,发现并督促纠正瑕疵190余项。按季度开展执法记录仪使用规范化培训,开展执法风纪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海事执法队伍形象。制定行政执法和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接处须知,内外部监督手段更加丰富。三是履约研究能力持续提升。成功承办中国—丹麦海上风电海事监管研讨会,参加国际航标协会VTS委员会第52、53次会议。参加IMO法律委员会“欺诈性船舶登记和欺诈性登记机构”通信工作组,我局主张获得法律委员会会议通过。全年完成国际、双边会议提案、方案6份。
(三)坚持标本兼治,水上交通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
一是共管共治格局更加完备。推动连云港、盐城两市开展船舶出海管理“百日行动”,建立无证船舶集中看押点11处,推动拆解无证船舶18艘。做好灌河“拦截线”驻守检查、夜查,联合打击港外海域违规过驳,切断内河船涉海运输通道。不断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和广度,向公安、海警移送治安案件10起、14人次。扎实开展船舶、船员、危防管理领域各项专项活动以及“商渔共治2022”专项行动,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全面做好辖区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及军事演习等重点事件的巡航保障工作,维护良好海上通航秩序。二是源头治理质量显著提高。深入开展船籍港管理研究,厘清船籍港管理事权,脱离重点跟踪船舶20艘,督促协查整改96艘次,低标准船舶存量进一步下降。修订《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重大事项报告管理规定》,实施航运公司分级分类管理,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强化落实《海上交通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8项风险列入重大风险“五个清单”。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共排查整治各类隐患100余项,其中24项列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问题隐患与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辖区安全基础更加牢固。三是应急处置体系更加健全。推动连云港、盐城两市出台沿海海域防御台风船舶撤离实施方案和加强沿海海上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成立盐城市海上搜救服务中心。优化水上危化品应急处置预案。成功举办“黄海五号”海上危险化学品综合应急救援演习,积极推动辖区各层次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四)主动担当作为,海事服务水平实现新提升。
一是支持辖区对外开放。充分发挥省、市两级口岸查验机构职能优势,支持徐圩港区扩大开放,连云港口岸扩大开放申请请示顺利由省政府上报国务院。帮助徐圩港区盛虹石化生产码头三天办结开放审批,支持连云港徐圩液体散货码头和盐城LNG码头等重点生产泊位实现临时开放。二是保障重点项目投产。成功保障30万吨级VLCC“远金湖”轮安全进靠盛虹炼化原油码头、满载21.7万立方液化天然气的“阿尔卡莎米亚”轮安全进靠中海油LNG码头,确保了江苏港口常态化接卸30万吨级VLCC,全国规模最大液化天然气储备基地在盐城投产。保障海上风电建设和运维安全,支持海上风电资源系统化、规模化、集中化开发,辖区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约占全国20%。三是服务重大水工项目建设。全力支持30万吨级航道徐圩二期工程建设,第一时间完成通航安全核查,保障全长70.5公里的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全线开通使用。聚焦涉海项目建设“急难愁盼”问题,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为徐圩新区石化产业基地配套码头工程、徐圩港区直升机应急救援平台项目、赣榆港区LNG接收站等涉水施工作业项目提供高效精准细致的海事服务和技术支持。大力服务连云港港国际枢纽港建设,保障连云港港40万吨矿石码头改扩建工程顺利开工建设。四是保障重点物资运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出“六优先”举措,保障水上物流链安全高效畅通,共有1231艘次船舶载运1847万吨煤炭、381万吨粮食、83.7万吨化肥、522万吨原油安全、高效进出港。服务保障22.61万台滚装车辆出口,跻身中国机械设备和车辆出口三大口岸。五是提供优质政务服务。持续推进“新政务·心服务”和“畅海365 服务心连心”品牌建设,优化海事政务审批模式,常态化提供预约办理、延时服务、容缺受理、并联办理、绿色通道、远程核验等政务服务,积极开展船舶不停航办证试点,政务服务“好差评”的好评率在直属海事系统中排名居前。
(五)坚持“四化”引领,队伍建设更具活力。
一是海事队伍“四化”建设稳步推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印发实施方案和工作要点,切实强化理论武装、守牢安全底线、融入发展大局、完善保障体系,工作成效不断凸显。持续深化海事衔研究,积极推动立法进程,完成相关专题报告材料,推动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尽快建立海事衔级制度的建议》,《海事衔条例》列入交通运输部2022年二类立法计划。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印发《连云港海事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规划(2021-2025)》和《连云港海事局党组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实施方案》,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顶层设计。对8名处级领导干部岗位进行调整,完成18名处科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和75名公务员职级晋升。严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三是持续深化人才引进和培养。首次通过设置一级主办职位招录一名无限航区一等船长。强化拔尖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多层次开展业务培训和竞赛,评选现场执法先进、执法业务能手、安全生产先进,首次对执法人员年度执法工作进行考核。注重青年人才培养,实施青年理论提升工程,选派6名年轻干部到上级和地方政府学习锻炼。四是进一步夯实人事管理基础。推动完成改革后退休人员缴费清算及待遇核定工作,顺利将连云港通信中心参保退休人员的管理关系调整至局后勤管理中心,进一步强化了退休职工统一管理。有序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编制上报了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六)增强软硬实力,高质量发展基础更加牢固。
一是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升级。围绕“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相关要求,持续推进局“十四五”建设目标落地。盐城海事监管基地工程、12米高速巡航救助艇、信息系统等保工程和安可替代工程建成并发挥投资效能。完成局辅助业务用房及附属用房安全改造、档案室搬迁改造、监管指挥系统和“海之翼”智慧海事监管系统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船员评估中心工程、3艘30米级巡逻船建设有序推进。二是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建设扎实推进。印发连云港海事局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建设工作方案,设置连云港海事局水上交通管理中心和连云港、盐城水上交通管理中心,运行架构持续优化。制定《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工作须知》。出台《盐城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盐城VTS服务指南》,盐城VTS正式对外运行。三是内部工作效能持续优化。制修订政务运行、组织人事、内部监督等制度32项。优化考评指标分解,首次全流程开展目标考评工作,顺利实现考评结果的及时应用,目标考评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发挥。部署使用统建OA系统。全面启用中央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开展绩效管理和专项审计,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完善连岛海事监管基地权证手续,陆域相关设施划拨后勤管理中心,完成深化航海保障管理体制改革相关资产划转。
回望奋斗之路,镌刻非凡印记。我们深切感到,连云港海事取得的每一个新进步,发生的每一点新变化,离不开交通运输部党组、部海事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亲切关怀,离不开全局干部职工的团结拼搏、不懈奋斗,离不开地方党委政府、兄弟单位的大力支持、协作配合。特别是新冠疫情期间,广大干部职工冲锋在一线,战疫情、保安全、促畅通,彰显了连云港海事人的使命担当。在此,我代表连云港海事局党组,向为连云港海事发展作出贡献的干部职工,向关心支持连云港海事发展的各级领导、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