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辖区范围内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环境保护、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辖区内船舶登记工作;负责规定范围内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
三、负责实施辖区内港口国管理、航运公司安全管理、船舶安全检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审批查验、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监管、强制引航监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等工作。
四、负责受理外国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区船舶)进入本辖区未开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请工作,并上报上级海事机构。
五、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通航环境管理、通航秩序维护、水上水下施工安全技术状况审核、锚地和重要水域划定、港区岸线使用审核、航行警(通)告发布等工作。
六、负责组织辖区内船舶防台、水上搜寻救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章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具体承担本辖区内航海保障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责。
八、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局的海事业务、法制建设、综合计划、基建装备、干部人事、财务资产、规费征收、科技信息化、党建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九、承办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盐城海事局下设4个内设机构、2个处室办事机构和4个派出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指挥中心(搜救中心办公室)、船舶监督处、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处)、政务中心、海巡执法支队、东台海事处、大丰海事处、射阳海事处、滨海海事处。
负责人:程欣
联系方式:051580893612,051580893618(传真)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
地址:盐城市府西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4层/1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