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范围为纳入连云港海事局部门预算管理的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具体包括:连云港海事局本级、盐城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连云港海事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主要是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19〕55号),具体集中采购目录如下:
目录项目 | 备注 |
一、货物类 | |
台式计算机 | 不包括图形工作站 |
便携式计算机 | 不包括移动工作站 |
计算机软件 | 指非定制的通用商业软件,不包括行业专用软件 |
服务器 | 10万元以下的系统集成项目除外 |
计算机网络设备 | 指单项或批重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网络交换机、网络路由器、网络存储设备、网络安全产品,10万元以下的系统集成项目除外 |
复印机 | 不包括印刷机 |
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 |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视频会议多点控制器(MCU)、视频会议终端、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平台、 |
多功能一体机 |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多功能一体机 |
打印设备 | 指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热式打印机,不包括针 |
扫描仪 | 指平板式扫描仪、高速文档扫描仪、书刊扫描仪和胶 |
投影仪 |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投影仪 |
乘用车 | 指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皮卡,包含新能源汽车 |
客车 | 指小型客车、大中型客车,包含新能源汽车 |
二、服务类 | |
云计算服务 |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基础设施服务 (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IaaS),包括云主机、块存储、对象存储等,系统集成项目除外 |
二、政府集中采购标准
凡纳入以上集中采购目录的品目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打印设备符合批量集中采购配置标准的,执行批量集中采购,通过报送国采中心统一组织采购;其他则通过电子卖场等方式集中采购。
三、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情况
2022年度,连云港海事局共计开展集中采购138.795万元,全部是货物类。其中,便携式计算机2台,金额1.236万元;激光打印机3台,金额1.599万元;扫描仪1台,0.39万元;汽车5辆,金额78.04万元;交换机和网关等9件,金额57.53万元。以上均采用采购平台的集中采购方式,执行集中采购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