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海事局!

船员考试中心

来源: 连云港海事局
文号: 
2021-08-26 09:51
【字体: 【打印】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船员考试评估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规范性文件,实施有关多边与双边国际条约,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船员(引航员)适任证书、船员专业、特殊培训合格证的考试审核工作,具体实施考试、评估工作。

三、负责船员考试、评估题库的建立、更新和维护,组织考试、评估的命题、组卷和评卷工作。

四、负责拟定船员(引航员)等考试、评估计划;负责制定考务手册、组织开展监考人员培训、发布考场告示。

五、负责考试、评估的日常考务安排和后勤综合保障工作;负责船员考试、评估计算机终端考场的日常使用、维护和管理;负责船员无纸化考试系统软件的维护与升级;负责组卷笔记本电脑的使用、管理和保密工作。

六、负责考官、评估员的队伍建设,具体负责考官、评估员的聘任、使用、考核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船员考试评估的档案收集、归类、整理和存档等管理工作。

八、协助开展辖区内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的日常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

九、协助开展船员实际操作检查、适任现场检查和船员船舶协同管理监督工作。

十、负责监督检查考试评估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向行政相对人提供业务咨询、办理情况查询等。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船员考评发体系运行工作。

十三、接受船员管理处的业务领导、指导、检查、监督;需要对外协调的工作,向船员管理处通报,由船员管理处对外协调。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马鸿飞

联系方式:0518-82322379,0518-82230449(传真)

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00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院前路11号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