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备案 |
事项类型 | 行政备案 |
办理机构 | 墟沟海事处、连云海事处、灌河海事处、赣榆海事处;盐城海事局所属海事处 |
受理部门 | 墟沟海事处政务窗口、连云海事处政务窗口、灌河海事处政务窗口、赣榆海事处政务窗口;盐城海事局所属海事处政务窗口 |
申请人 | 船舶或其代理人 |
通办范围 | 连云港、盐城 |
办理形式 | 大厅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当场办结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办结 |
办理结果名称 | 备案 |
申请条件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出具单位 | 份数 | 必要性及要求 |
1 | 《船舶在港安全作业备案书》 | 纸质版(原件) | 申报单位提交 | 一式两份 | 必要,内容应包括船名、船舶经营人、停泊位置、船舶载货状况、作业种类、作业时间、安全防范措施、船长安全声明、作业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备人联系方式。 |
2 | 船舶从事拆修锅炉、主机、锚机、舵机、电台,还应提供作业项目及部位,应急备车时间 | 纸质版(原件) | 申报单位提交 | 一份 | (船舶从事拆修锅炉、主机、锚机、舵机、电台的,必要) |
3 | 船舶从事试航、试车,还应提供试航证书以及船舶航行的区域说明 | 纸质版(原件) | 申报单位提交 | 一份 | (船舶从事试航、试车的,必要) |
4 | 船舶从事烧焊或明火作业,还应提供承接作业单位或人员的资质证明及复印件,动火部位及项目,消防车(船)监护情况(适用时),可燃气体清除证书及复印件,具备资质的作业人员的姓名 | 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 | 申报单位提交 | 各一份 | (船舶从事烧焊或明火作业的,必要) |
5 | 船舶从事悬挂彩灯作业,还应提供彩灯悬挂示意图 | 纸质版(原件) | 申报单位提交 | 一份 | (船舶从事悬挂彩灯作业的,必要) |
6 | 船舶从事校正磁罗经作业,还应提供罗经校正人员的资质证明及复印件、船舶航行的区域说明 | 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 | 申报单位提交 | 各一份 | (船舶从事校正磁罗经作业的,必要) |
7 | 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 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 | 申报单位提交 | 各一份 | (委托时,必要)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和依据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船舶进行下列事项,应事先向港务监督申请批准: 一、 拆修锅炉、主机、锚机、舵机、电台; 二、 试航、试车; 三、 放艇(筏)进行救生演习; 四、 烧焊(进船厂修理的除外),或者在甲板上明火作业; 五、悬挂彩灯。
3.《船舶港内安全作业监督管理办法》全文
办理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
办理政务服务事项部门、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 |
连云港海事局政务中心 | 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209号航运中心1楼 | 0518-82231909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可提供预约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连云海事处 | 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中路188号新海岸大厦13楼 | 0518-81766280 | 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照常办理业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墟沟海事处 | 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209号金港湾航运中心13楼 | 0518-82380419 | 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照常办理业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灌河海事处 | 连云港市灌南县田楼镇大兴村 | 0518-83709228 | 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照常办理业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赣榆海事处 | 连云港市赣榆区赣榆口岸联检中心 | 0518-86997727 | 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照常办理业务。 |
盐城海事局政务中心 | 盐城市府西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4层 | 0515-80893702 |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可提供预约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盐城大丰海事处 | 盐城市大丰区泰晤士港路与纽约港中路交叉口东100米 | 0515-80893785 |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照常办理业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盐城射阳海事处 | 盐城市射阳县经济开发区解放东路城东派出所西邻 | 0515-80893800 |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照常办理业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盐城滨海海事处 | 盐城市滨海县滨海港镇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0515-80893811 |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照常办理业务。 |
监督电话:
纪检处:0518-82324238
法规规范处(执法督察处):0518-82324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