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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备案
事项类型 行政备案
办理机构 墟沟海事处、连云海事处、灌河海事处、赣榆海事处;盐城海事局所属海事处
受理部门 墟沟海事处政务窗口、连云海事处政务窗口、灌河海事处政务窗口、赣榆海事处政务窗口;盐城海事局所属海事处政务窗口
申请人 船舶或其代理人
通办范围 连云港、盐城
办理形式 大厅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办理结果名称 备案

申请条件

    1.船舶拆修锅炉、主机、锚机、舵机、电台; 2.船舶试航、试车; 3.船舶放艇(筏)进行救生演习; 4.船舶烧焊或明火作业; 5.船舶悬挂彩灯; 6.船舶校正磁罗经; 7.船舶在港内进行可能影响船舶和港口安全的其它作业。

办理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材料类型材料出具单位份数必要性及要求
1《船舶在港安全作业备案书》纸质版(原件)申报单位提交一式两份必要,内容应包括船名、船舶经营人、停泊位置、船舶载货状况、作业种类、作业时间、安全防范措施、船长安全声明、作业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备人联系方式。
2船舶从事拆修锅炉、主机、锚机、舵机、电台,还应提供作业项目及部位,应急备车时间纸质版(原件)申报单位提交一份(船舶从事拆修锅炉、主机、锚机、舵机、电台的,必要)
3船舶从事试航、试车,还应提供试航证书以及船舶航行的区域说明纸质版(原件)申报单位提交一份(船舶从事试航、试车的,必要)
4船舶从事烧焊或明火作业,还应提供承接作业单位或人员的资质证明及复印件,动火部位及项目,消防车(船)监护情况(适用时),可燃气体清除证书及复印件,具备资质的作业人员的姓名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单位提交各一份(船舶从事烧焊或明火作业的,必要)
5船舶从事悬挂彩灯作业,还应提供彩灯悬挂示意图纸质版(原件)申报单位提交一份(船舶从事悬挂彩灯作业的,必要)
6船舶从事校正磁罗经作业,还应提供罗经校正人员的资质证明及复印件、船舶航行的区域说明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单位提交各一份(船舶从事校正磁罗经作业的,必要)
7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单位提交各一份(委托时,必要)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021修订通过).doc

    2.《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船舶进行下列事项,应事先向港务监督申请批准: 一、 拆修锅炉、主机、锚机、舵机、电台; 二、 试航、试车; 三、 放艇(筏)进行救生演习; 四、 烧焊(进船厂修理的除外),或者在甲板上明火作业; 五、悬挂彩灯。

    3.《船舶港内安全作业监督管理办法》全文

    船舶港内安全作业监督管理办法.pdf

办理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

办理政务服务事项部门、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连云港海事局政务中心

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209号航运中心1楼

0518-82231909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可提供预约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连云海事处

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中路188号新海岸大厦13楼

0518-81766280

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照常办理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墟沟海事处

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209号金港湾航运中心13楼

0518-82380419

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照常办理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灌河海事处

连云港市灌南县田楼镇大兴村

0518-83709228

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照常办理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赣榆海事处

连云港市赣榆区赣榆口岸联检中心

0518-86997727

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照常办理业务。

盐城海事局政务中心

盐城市府西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4层

0515-80893702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可提供预约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盐城大丰海事处

盐城市大丰区泰晤士港路与纽约港中路交叉口东100米

0515-80893785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照常办理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盐城射阳海事处

盐城市射阳县经济开发区解放东路城东派出所西邻

0515-80893800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照常办理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盐城滨海海事处

盐城市滨海县滨海港镇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0515-80893811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照常办理业务。

监督电话:
纪检处:0518-82324238
法规规范处(执法督察处):0518-82324258